2024年10月22日 点击人次: 242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关于 2025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的相关安排
结合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5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4〕38 号)文件要求(附件 1),现就我院此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有就业创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 2025 届全日制在校学生(含联合培养及扩招毕业学年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本市及外省生源均可申请);
(二)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毕业生。
注:以上六项不含升学、出国(境)、应征入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定向培养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
二、补贴原则及标准
本着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 3000 元,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10 月 21 日-11 月 7 日为个人申请及分院初审阶段
1.申报人须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学生端进行线上申报(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具体操作流程见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版)(附件 2)。
注意:申报院校必须选择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申报类别必须与资料提交类别一致。
2.申报人下载、打印系统中生成的《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 3),并对本人承诺部分进行手签(申请人及申请日期),手签后不要拍照上传到系统中,待审核后统一上传。
3.申报人持《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纸质版及申报人员类别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联系所在分院负责就业老师进行初步审核。
4.分院就申报人申报资格,《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填报情况及申报类别对应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原件可直接退回申请人,复印件留存并报送到校级、市级进行下一步审核。
温馨提示:11 月 7 日申报系统学生端将自动关闭,所有信息资料修改变更,请务必在 7 日前完成。
(二)11 月 8 日-14 日为线上公示及校级审核同步开展阶段
1.11 月 8 日招生就业办公室将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就申报人申报资格及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复检。如复检中发现任何问题,将第一时间联系申报人,请申报人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另核查期间如发现申报人提交的佐证资料不完善或不符合申报要求,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不再另行公示。
2.11 月 8 日-14 日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人情况将通过学院官网、就业网站等途径予以线上公示。公示期间,如对申报人申报资格等情况存在异议,可直接拨打 022-87912510 到招生就业办公室或将举报信发送至邮箱jiaotongjob@163.com。
(三)11 月 15 日为学院资料报送及上级部门审核阶段
11 月 15 日,招生就业办公室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信息资料提交学院,加盖学院印章及办理后续手续。
11 月 15 日以后市教委、市人社局将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及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专项资金将拨付到申报人填报的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所有申报资料长期留档被查。
四、材料申报及要求
(一)基础性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人学生证复印件 1 份。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照片及信息要清晰可辨认,不能太深或太浅,不能采取翻拍形式打印,身份证正反面须同时复印在一张 A4 纸上,并在复印件右上角清晰标注申报人联系电话)。
3.申报人天津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1 份(保障卡要在有效期内,卡号清晰可辨认,不能太深或太浅,不能翻拍)。社保卡办理:本人持身份证到天津任意一家银行进行办理(不用缴纳保险),办理时需开通金融服务功能,并向开户银行获取跨行行号。社保卡申请咨询电话:12333。
4.《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纸质版 1 份
5.求职创业补贴使用规划,字数控制在 500 字,A4 纸手写。
(二)人员类别对应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特别说明:申报人须同时携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所在分院审核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后,材料原件退回,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分院留存作为申报资料入档报送。
1.低保家庭: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1 份;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原件或签领记录复印件 1 份。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原脱贫劳动力家庭),提交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或提供系统截图盖章或者扶贫手册)
4.残疾人:提交申报人残疾证复印件 1 份。
5.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提交申报人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1 份(当前仍存在借贷关系,22-25 年合同均可,正反面均须复印)。
6. 特困人员中的学生:提交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或提交佐证材料仍不合规等情况视为自愿放弃或审核不合格,学院及天津市相关部门不再予以补报。
2.经查实,存在虚报、冒领的求职创业补贴申报人,学院将按照市级文件相关要求,予以取消申报资格及追回补贴资金处理,并将不良记录记入申报人学籍档案。
咨询电话:022-87912510
邮箱:jiaotongjob@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24 年 10 月 21 日
附件 1:市人社局市教委关于做好 2025 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 2:《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指南(学生版)》
附件 3:《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样表